【車訊網 報道】始創于2011年的北京機動車搖號限購政策,已經年滿15周歲。據說,制定這項政策的初衷,是為了控制機動車增長速度。該政策有哪些正面效果和負面效果?有沒有更加高明的法子?今兒咱們就來聊一聊。

從個人角度,我不該聊這個話題,因為我是限購的受益者——15年間,大概幫我省下100萬元。
開始搖號那年,家里有仨車,其中一輛太老,做了報廢處理,牌照也放棄了。剩下的倆車,一直用到現在,但用途很少,基本可以歸入“每年兩箱油”的陣營。可因為孩子長大、再加上我特別喜歡車,假如沒有限購政策,這15年間,至少還得買3輛,再加上每年不低于1.5萬元的保險和停車,說它幫我省下100萬元,并沒夸大。當然,這筆錢我也沒留著,全部用來出國旅行,開闊眼界。
從媒體人角度,我應該聊聊,因為這項政策有副作用——它讓需求得不到滿足,同時阻礙經濟。
每天都要外出做工,簡稱通勤,這是多數人貨真價實的剛性需求。房可以不買,租就行,但通勤沒法替代,普通人坐在家里無法生存,為了活著必須出門掙錢。其中,有駕車通勤需求、但始終搖不上號的,大有人在。同時,由于車牌變成稀缺資源,轉租的、保號的,恐怕都不是正常現象。往大了說,限購遏制消費,在經濟發展之路上,人為地設置了一些障礙。

北京機動車限購15年,機動車從480萬,增至810萬。
2011年1月26日,北京首次舉行小客車配置指標搖號工作。當時,北京機動車保有量480萬,按官方說法,早晚高峰堵車越來越嚴重,空氣質量越來越差,所以限購機動車。
限購15年之后,截止2025年年底,北京機動車保有量810萬。不知擁堵是不是也提升7成,空氣質量下降了7成。

限購15年當中的4次改變,無車家庭享受優先。
限購開始后,有過4次改變。首先是推出階梯中簽,據說年頭長的申請者,中簽概率能有所提高。接著,新能源指標歷經了單獨搖號和按申請時間順序分配的改變。
到了2021年,又推出“無車家庭”優先政策。按理說,這是好事兒,可我的一位同事,正在為此煩惱。
他住京郊,孩子跨區上學,公交不像城里那么方便,單程倆小時,所以想買車。搖號12年未果,改為家庭,終于在2025年12月中簽,但此時,孩子已經畢業,買車的需求已然不復存在,再加上全家收入不容樂觀,買車與養車實在是個負擔,可面對好不容易才搖上的號,舍不得放棄,眼下正左右為難。

明明沒用,但舍不得放棄牌號,恐怕不少。
粗粗回憶,這些年我至少遇到過五六位保號的人。他們的共同點,都是經濟條件偏弱,原本養一輛車就已經竭盡全力,但碰巧家里早些年買過第2輛車,報廢之后,再買輛便宜車,用來占號、保號。
他們的另一個共同點,是不敢把牌號租出去,怕萬一遇到意外,給自己惹麻煩(好像深圳有個案例)。
我一個人就能見到五六位努力保號的人,整個北京,恐怕會是個比較大的數字。
在大城市里,建立停車是消費、而不是公益的概念。
既然買輛便宜車用來保號,自然舍不得買車位或租車位,于是,找個不收費的路邊,長期停著。類似這種“僵尸車”,在北京任何一個不收費的路段,幾乎都能見到。
這個問題的應對,其實很簡單,那就是在大城市里,建立停車是消費、而不是公益的概念。買車之后,就得為停車付錢。
但在另一方面,為促進實體經濟,在商業設施的周邊,提供便捷的停車服務。比如,在美國旅行時,我曾見到,一些商業區的路邊,限時免費停車,有的半小時,有的1小時;還有一些商業設施旁邊的大型停車場,也是免費停車,但不能過夜。
我認為,買車不見得非得天天開,只要停在自己花了錢的車位里,不僅無可厚非,從宏觀角度,反而是“優質客戶”。您想,買車和養車都是大額消費;在這當中的每一個環節,還得繳稅,里里外外花了許多錢,為經濟做出貢獻,卻不給城市“添堵”,多完美。
單單一個停車費,就能遏制開車上班的人。
在過去15年間,我親眼目睹好幾位應屆畢業生,開著家里給買的新車,興高采烈地來上班。到了第2個月,全都改成坐地鐵。
為什么?因為停車太貴。
車是爸媽給的,沒花錢,可停車得自己掏腰包,我們公司樓下一天80塊錢,包月的話,半年起租,每月1450元。也就是說,單單停車費一項,每年就得1.74萬元。
事實上,不光是那些孩子們,公司里的老員工,同樣如此。
15年前,大家基本都開車,停在樓下路邊,每天給收費員15塊錢。從2011年4月1日起,停車漲價,三環以內占道停車第1小時10塊錢,從第2小時起,每小時15元(15分鐘一計費)。由于收費員的承包費漲了一倍,跟我們要的15元,也隨之變成30元。
從那時起,開車上班的同事,逐漸減少。到了取消收費員,改成電子收費,開車上班,近乎絕跡。
我問過友人當中、每一個至今還在開車上班的,總共只有倆原因:1,單位停車免費;2,包月便宜(400-800元之間)。
如果,全北京都按較高標準收費,沒有例外,開車上班的人,恐怕會減少很多。
當然,同時還得伴隨著對電動兩輪車的管理,而不是目前的渾水摸魚與肆意妄為,包括將電動摩托車與電動助力車區分開來,騎行者違法也應該受到處罰。

與行政手段相比,經濟手段顯然更公平。
想開車,可以呀,多花錢就行,因為在高峰時段,多占了道路資源。
不想多花錢,沒問題,公交車和地鐵有的是,而且有專用道,比自己開車快。
用經濟手段,促使大城市里的人們,別把私家車當成通勤工具,這種做法很正確,許多發達國家也都是這么做的。比如英國,在市區核心地段設立電子收費,車駛過,自動扣錢,每天當地貨幣十幾塊錢而已,但足以讓許多人從自駕車,改成公交通勤。私家車的價值,主要體現在通勤以外的各種需求。
無論是從人性化的角度,還是從經濟發展角度,都應該取消限購,讓愿意買車人們,自由自在地去消費。管理層面只需用經濟手段,就能有效降低用車頻率,這個法子似乎更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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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《星爺說車》——與周星馳無關。本人姓夏名星,從小就有白頭發,被同學戲稱夏老頭兒。后來,友人給我起綽號星爺——北京類似稱呼很常見,與輩分無關,蹬三輪兒的叫板兒爺,販賣東西的叫倒兒爺。
星爺自1988年開始駕車周游,至今不輟;2001年開始在汽車媒體做評測,閱車無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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